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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与我集团酝酿战略合作
图为集团副董事长、副总裁高一平接待来访客人 3月4日下午,山东枣庄市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吴磊和山东海化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思远一行抵达我集团,在行政大楼多功能会议室与我集团副董事长、副总裁高一平举行会晤,共谋战略合作,寻求发展机遇。 山东海化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拥有三组年产30万吨的焦炉和两座90万吨新型环保捣固焦炉,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化工产品回收系统,焦炭生产规模达120万吨,是枣庄市薛城区重点骨干企业。 在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焦炭价格继续低价位运行的严峻形势下,为进一步促进地方重点企业健康发展,顺利度过经济难关,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吴磊指出,作为全国七大煤化工基地之一,枣庄市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便利的交通条件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作为薛城区支柱产业,山东海化近几年也凭借其成本优势和经营的灵活性,实现了迅速发展;但目前钢铁市场以及上下游产品市场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焦炭价格波动较大,企业发展面临严峻考验,因此,政府希望海化与长兴钢铁在焦化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强强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高一平指出,长兴钢铁能在短短数年内实现奇迹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无论是产能规模扩张、产业兼并重组,还是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生态工厂,都得到了政府的正确引导、牵线搭桥和有效服务,这也使得长兴实现了健康发展、平稳发展。因此,薛城区政府的牵线搭桥,将为海化与长兴的良好合作奠定基础。 高副总指出,作为省发改委重点支持的四家钢铁企业之一,长兴钢铁在08年行业面临困难形势下实现了产销双丰收,老区技改全部顺利投产,产能成功跃升至500万吨;秉承“做精、做优、做强”的发展理念,长兴钢铁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在“做强”之后逐步“做大”,在5台高炉全部满负荷生产的基础上,再建两座大高炉,力争在2012年前达到800万吨钢的产能规模。高副总指出,钢铁主业做强、做大,需要上游优质产品的支持与服务,因此,他希望拥有海化煤业的薛城区政府能为长兴钢铁提供周到有效的服务和优惠合理的政策,为海化与长兴的紧密合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
【发布日期:2009-03-24】
董才平出席全省重点企业座谈会
2月24日,省长罗志军在南京召开全省钢铁汽车有色金属船舶产业重点企业座谈会,了解了保增长、扩内需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落实情况和产业当前运行状况,并就正在制定的上述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征求了意见和建议。集团董事长、总裁董才平作为钢铁产业的代表出席会议。 在国务院出台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同时,我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多个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座谈会上,董总回顾了集团去年在逆境中的强者表现,并对正在制订的我省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纲要提出了合理意见。董总指出,在当前保增长、扩内需政策推动下,长兴钢铁将牢牢抓住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出台的机遇,继续朝着绿色钢城、百年企业的目标迈进。其他企业家也就各自企业发展状况以及对宏观形势的剖析做了交流发言。省长罗志军认真听取发言,与企业家们共同商讨产业发展之策。 罗省长指出,当前正在制定的我省各产业振兴规划纲要,将从应对当前挑战和促进长远发展出发,通过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和企业创新发展,促进工业重点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调整振兴步伐,不断提升浙江经济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副省长史和平、省政府秘书长樊金龙以及省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厅、财政厅和外经贸厅等部门领导出席座谈会。
【发布日期:2009-02-27】
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生产合金材料项目二次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征求公众意见的要求,现将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生产合金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草案公布。如对项目建设有意见请于本公示发布后15日内联系环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对钢铁行业产业政策调整要求,围绕总量控制,淘汰落后减少污染的发展思路,长兴集团对现有的部分落后高炉炼铁、转炉及线材轧钢生产设备进行技改:淘汰2台75m2烧结机、2座高炉、5座电炉、1座转炉,两条高线轧机和一条115万吨半连轧落后生产线;新建1台180m2烧结机、1座高炉、2座转炉、20000m3/h制氧机、两条合金钢高速线材生产线及相应辅助生产设施。技改后生产能力为年产烧结矿180万吨、铸造铁水(生铁)118万吨、钢坯230万吨、轧材110万吨,主要产品由普通碳钢调整为优碳钢、弹簧钢、轴承钢、冷镦刚、焊接用钢、钢绞线等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性能高附加值钢材。 本次技改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遥观镇印墅村312国道南。总投资36.6亿元。技改项目占地面积1.51km2,全部在新征土地内建设,绿化面积为196300m2,绿化率达13%。项目共需定员1860人,综合料场年工作8760小时(365天),烧结机年工作8112小时(338天),高炉年工作8400小时(350天),转炉年工作7152小时(298天),线材生产线年工作7200小时(300天)。 一、 与产业政策的相符 本项目技改后生产能力不扩大,高炉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热发电装置,烧结机为180m2,均不属于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 与规划相容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横林镇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项目用地已经得到越城区政府部门许可,因此项目用地符合该区域用地规划的要求,选址是可行的。 三、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需申请废水排放指标。本次技改完成后,长兴钢铁集团已批复项目的SO2和烟粉尘排放量均小于批复的总量指标。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SO2 446.05t/a,烟尘134.5t/a,工业粉尘400.8t/a,可在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已批复的总量指标中平衡。 四、清洁生产 本技改项目绝大部分清洁生产水平指标满足《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烧结)》(HJ/T426-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HJ/T427-2008)、《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炼钢)》(HJ/T428-2008)一、二级的要求,本项目基本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与技改前相比,本项目技改后清洁生产水平显著提高。 五、关于污染防治措施的稳定达标 技改项目废气产生环节较多,选用的除尘器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烧结机头机尾烟气采用四电场电除尘器、转炉一次烟气采用干法电除尘,可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高炉煤气采用“重力+布袋”除尘法除尘,高炉热风炉及轧钢加热炉燃料为净化后的高炉煤气,烟(粉)尘产生浓度很低。烧结机机头烟气采用石灰石湿法脱硫,炼钢产生的氟化物采用吸附法除氟。本技改项目排水体制“清污分流、以清补浊”,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包括清循环水、浊循环水排水等,清循环水排水用于补充浊循环水,浊循环排水汇同生活污水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料场喷淋用水使用。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置和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各项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六、公众参与情况 经调查,该项目已得到大部分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投入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使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充分可行性。同时建设方应加强项目的宣传,使得公众对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有清楚、正确的认识。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不会对越城港河及京杭运河水质产生影响。 ⑵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在正常工况一般、小风气象条件时下,SO2一次浓度的预测结果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在典型日Ⅰ、Ⅱ条件下,SO2和PM10日平均最大浓度满足评价标准的要求;各关心点处日均浓度均没有超过标准浓度限值;在各监测点处叠加最大监测值与最大预测值,部分测点日均浓度超标;经分析主要原因为这些测点的现状监测结果超标,拟建项目的贡献相对较小。本项目为替代现有部分烧结机、高炉、转炉,同时通过“以新带老”措施,长兴集团总体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改善有正面影响。 ⑶固废 生产固废均回收综合利用,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高炉水渣外售建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除尘灰、氧化铁皮、尘泥、铁泥回用作为烧结原料;废钢回用于炼钢;脱硫渣主要成分为CaSO4,和天然石膏成分相同,外售建材公司用于制造石膏板;废耐火材料运至耐火材料公司综合利用。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处置率可达到100%。因此技改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⑷声环境 该项目所处地噪声环境现状较差,昼间N4点等效声级值超过了4类标准规定的限值,夜间除N8点外,其余测点的等效声级值均超过了3、4类标准规定的限值。 在背景值的基础上,经过预测后得出结论,叠加本次技改项目噪声后,厂界周围的噪声值昼间除N4点外全部达标;夜间除N8点外全部超标,超标是由于噪声本底值超标造成的。项目建成后,各点位噪声值在现状基础上有所上升,但上升的幅度在0.1-0.35 dB(A)之间,幅度很小,说明新增噪声源对声环境影响不大。拟建项目属于噪声源较多的钢铁项目,必须做好噪声防护措施,在厂界设置围墙和绿化带,做好噪声防护措施,尽可能将噪声排放降低到最小值,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八、风险评价结论 本技改项目建成后高炉煤气为生产副产品,因其中含有毒、易燃物质一氧化碳,因此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按照建设项目风险评价导则判定,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预测计算在不同类型泄漏事故发生后高炉煤气通过大气扩散至周围环境,会对下风向一定范围内空气造成污染,会使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人群有不适感,但不会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尤其假设大型泄漏事故发生后,在有风、E类稳定度条件下高浓度影响范围最大,在距离源960米范围内人群会明显有不适感,出现头疼、头晕及恶心症状。中、小型事故处理结束10分钟后,大型事故处理结束30分钟后,下风向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恢复至满足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因此在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条件下,在事故发生后控制在20分钟内消除,其对环境造成的风险可以接受。 九、要 求 ⑴ 长兴集团现有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必须按照报告书及相关部门要求,在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实现“以新带老”,对已建项目尽快整改,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⑵越城港河和京杭运河水质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越城区应尽快实现居民生活污水均接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长兴钢铁对现有项目进行整改,增加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⑶项目拟建地大气环境质量不能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TSP、PM10普遍超标,越城区政府必须按照相关承诺要求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包括长兴钢铁集团在内的不能做到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⑷公司内应切实做好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原材料和产品的贮运、废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装置的管理。 ⑸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采取各种环保措施,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加强“三废”治理,从严控制各种污染物,确保有关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切实做好废水零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⑹企业应按照《浙江省排放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号文)的要求做好排放口的规范化设置工作。 ⑺本技改项目试生产前,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必须搬迁完毕。 ⑻建议绍兴长兴钢铁集团对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总结论: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生产合金材料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质量一般,必须对该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合理布局、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改造项目必须在保障区域环境稳定满足环境功能、对现有项目进行整改并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含环保和土地审批)、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实际对当地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看,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调整结构生产合金材料项目在拟建地建设的环境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长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国松 电话:0575-85771301-3158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工 电话:025-86510414 传真:025-86554476 E-mail:flora5276@hotmail.com 地址:浙江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编:210036
【发布日期:2009-02-20】